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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0-07 17:15:06 阅读量:
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?所谓非婚生子女,广义上是指由非婚生父母抚养的子女,包括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所生的子女和收养的子女,相互依赖的继子女,以及未经丈夫同意和事后未经丈夫同意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。非婚生妇女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。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规定: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。”该条规定将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为婚生子女,即非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,非婚生子女也享有,任何个人、组织或者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,由此造成的侵权行为,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。综上所述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在继承问题上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他们的继承权是合法的,任何人不得侵犯。
[案例]
[案件简介]
2001年8月26日,哈尔滨某机关干部李波因公出差时发生车祸身亡。事后,一个男孩的母亲王平将李波的妻子张兰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带到法庭,要求儿子继承李波的遗产。
王平在起诉状中称,原告王伟是李波和她的非婚生子女。现在李勃死于车祸,王维却没有生活能力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和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王伟有权继承李波的遗产。被告张澜在答辩状中否认王伟是李波的非婚生子女,不同意原告的主张。
[试验结果]
为了证明王维与李波的关系,王平出具了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鉴定书,认定“根据从李波尸体上提取的血样和王维的血样对比,王维的生父是李波。”据此,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王伟的继承权。经法院调解,张兰向王伟一次性支付遗产7.7万元。
[案例分析]
在中国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。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王维和李博的父子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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